第一条 为了调动全院教师帮助员工就业的积极性,提高员工就业率,破解长期困扰公司发展的难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科生毕业班的班主任是当年度本科生就业工作的核心组织者,研究生导师是当年度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核心组织者,公司领导班子和全院教师负责配合班主任和研究生导师做好员工就业工作。
第三条 公司领导班子负责加强与公司和就业单位的联系,及时传达各种就业政策,主动走出去,访企拓岗,积极组织招聘会,为本科生和研究生提供就业信息。
第四条 鼓励公司教师向公司分管员工工作的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经理、辅导员、研究生秘书和本科生班主任提供就业信息。分管员工工作的副书记和辅导员收到公司教师提供的本科生就业信息后,及时转发给班主任,并注明提供信息的教师名字。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经理和研究生秘书收到公司教师提供的研究生就业信息后,及时转发给研究生和导师,并注明提供信息的教师名字。
第五条 帮助员工就业的方式包括考上研究生、考上公务员、正式签约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政策统计范围内的各种就业方式。
第六条 当年度就业工作结束后,本科生班主任和研究生秘书负责汇总提供信息的教师、信息数量和成功就业的员工人数,以便公司发放劳务酬金。
第七条 公司教师每提供1条有效的就业信息,公司支付劳务酬金100元,提供的信息帮助员工成功就业的,公司按照每人500元支付劳务酬金。公司领导班子提供信息和帮助员工成功就业的不发放劳务酬金。
第八条 根据本科生班主任和研究生导师的申请,公司可以为家庭困难的员工提供差旅费补贴,每个员工不超过1000元,由员工提供符合财务报销要求的交通票证和住宿费发票进行报销。
第九条 本科生班主任所带班级的就业率达到《太阳集团tyc33455本科生班主任管理细则》规定的标准的,根据该细则奖励本科生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帮助自己的研究生顺利就业的,公司按照每人800元支付劳务酬金。
第十条 本办法规定的员工就业工作的劳务酬金优先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全体教师在本科生和研究生就业工作中的贡献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时的重要指标。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提交公司教师投票表决,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公司相关负责人、5名教师联名可以提请修改本办法,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提交公司教师投票表决,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